各获证企业:
根据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组(TCCOC)2022年第2期《有机工作动态》认证风险提示,为确保获证企业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有机产品获证企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应认真开展自查,重点内容包括:
1. 投入品的使用,获证企业在有机生产、加工中是否存在使用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禁用物质的情况。
2. 有机标识的使用,获证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机产品标识、标志及有机码和销售证的情况。
3. 有机产品销售,获证企业是否存在以非有机产品假冒有机产品的虚假情况,特别是网络销售有机产品造假情况。
二、请各获证企业切实落实有机产品认证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如有发现问题请于6月17日前将相关问题和整改措施书面报告至我中心。
三、我中心将在适当的时候通过不通知检查、监督抽检等方式进行监督,确保获证企业持续符合有机产品认证法律法规的要求。
联系人:张馨蕾 王卫
电 话:010-59193749;010-59193746
邮 箱:zhangxinlei@ofcc.org.cn
特此通知。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