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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有机[2011]10号关于做好2011年第二阶段保持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年3月31日   来源:管理者 作者



 

中绿有机[2011] 10

 

关于做好2011年第二阶段保持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分中心:

按照中心2011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推进有机食品稳步增长,确保认证、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保持有机食品持续健康发展,我中心将从即日起开展2011年第二阶段有机产品保持认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工作范围:本阶段工作涵盖了证书有效期在201111日~20111231日的,本年度未发过《保持认证通知》的获证企业。

2.      工作程序:请核对附件中保持认证企业名单,并安排检查计划,将附件1填写完整后传真至中心。并依据该计划按时开展工作。

3.     注意事项:

3.1.  认证检查工作应由具备国家注册检查员资质的检查员实施并签字。否则,均为无效文件,中心将不予以审核;

3.2.  检查员应使用最新版本认证文件。提交的文件应规范、完整,并能够如实反映申报项目的情况。确保在认证检查完成后2周内将所有文件提交认证一部;

3.3.  保持认证检查工作应在产品收获前完成,加工产品应当在产品加工时间进行检查;

3.4.  证书过期超过1年的认证企业,应当按照新申报企业重新进行申报。否则,中心将不予受理;

3.5.  保持认证扩大项目,应参照《扩大认证申请书》相关要求提交文件,并同时提交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  胶囊类产品、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等产品,中心将不再予以保持认证。

联系人:栾治华

电话:010-62118106

传真:010-62131330

 

附件:保持认证企业名单(见通知正本)

 

 

 

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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