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遵循认证工作公正性和独立性原则,特作如下声明: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认证的各项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GB19630(1-4)《有机产品》标准进行认证。
3. 拥有一支具有相应能力的认证检查员队伍,并实施检查认证工作中对其公正性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认证工作的保密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4.在认证范围内,向所有申请者开放,不附加不合理的财务要求。
5.认证结果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影响。
6.工作人员在任何场合,均不得接受申请者的馈赠。
7.对所有申请者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不受任何关系的影响。
8.所有工作人员承诺,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受任何可能妨碍认证结果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影响。
9.为申请者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所有工作人员决不私自向第三方提供申请者的技术、经营、管理秘密。
10.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企业的技术秘密,从事经济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