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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更改认证的条件和程序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3日   来源:COFCC 作者



1. 目的
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过程和手续,确保认证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更改认证的过程。

3. 职责
3.1. 认证部负责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更改认证的受理、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
3.2. 颁证委员会负责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更改认证的最终评审并做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3.3. 管理部负责办理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更改认证后证书、标志使用的相关手续。

4. 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认证的条件
4.1. 批准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
4.1.1. 申请者具有法人地位,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1.2. 文件齐全;
4.1.3. 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
4.1.4. 经实地检查符合标准的要求;
4.1.5. 申请者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4.2. 保持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继续持有认证证书。
4.2.1. 认证有效期之内,获证产品通过需要时进行的产品抽样检测,证明仍然符合相应的认证标准;
4.2.2. 在认证有效期之内,通过监督检查,证明仍满足监督审查的要求;
4.2.3. 认证更改时,按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4.2.4.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和使用有关产品认证标志;
4.2.5. 申请者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4.3.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
4.3.1. 产品范围的扩大
1) 申请认证的产品与已获证产品产自同一生产场地,并与已获证产品使用同一标准的另外类别的产品;
2) 申请认证的产品与已获证产品产自同一生产场地,但与获证产品使用不同标准的另外类别的产品。
4.3.2. 生产场地的扩大
已获证的产品增加生产场所。

4.4.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
减少同一张认证证书所包含的产品的类别或生产场所。

4.5. 暂停认证的条件
在证书有效期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COFCC将作出暂停认证的决定,同时停止其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在COFCC批准恢复其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之前,获证单位或个人不得放行任何可能受影响的产品。
a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无法按原计划生产有机产品;
b 经COFCC抽检或者经国家质量监督检测,其产品的标签、感官及其它非卫生安全指标未达到相关标准;
c 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发生改变,导致产品可能不再符合有机产品标准;
d 获证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所有权发生变更;
e 有机认证证书和有机产品标识使用严重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没有及时纠正的;
f 拖欠认证费用达半年以上的;
g 可能导致产品不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其他行为。

4.6. 撤销认证的条件
在证书有效期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COFCC将作出撤销认证的决定,获证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a 经COFCC抽检或者经国家质量监督检测,其产品的卫生安全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
b 生产环境条件恶化,不符合有机产品的环境质量条件;
c 生产工艺条件不能保障有机产品标准的执行;
d 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物质,或者违反GB/T19630(1-4)《有机产品》的规定;
e 未经COFCC核准,擅自全部或部分采用未经核准的原料,或者擅自改变产品配方;
f 未经COFCC核准,擅自超过核准产量、核准产地使用标志;
g 未经COFCC书面同意,将标志转让或许可给第三者使用;
h 制造、提供虚假情况通过认证或产品抽检;
i 无正当理由拒绝COFCC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检;
j 在暂停认证后,未在整改期限内达到整改目标;
k 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后未重新提出申请的;
l 拖欠认证费用达一年以上的。

5. 工作程序
5.1. 批准认证
对于初次提出申请认证的申请者,由认证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认证部向申请者寄发《受理通知》与《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申请者签署检查合同并缴纳相应费用后,认证部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员提交检查员报告,认证部对认证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综合评审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颁证委员会对认证项目做最终评审并提出颁证意见。管理部负责办理批准认证后证书、标志使用的相关手续,并通过网络或其它媒体对获得认证的企业、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5.2. 保持认证
对于已通过COFCC有机认证的获证者,由认证部对获证者提交的保持认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对其已获证范围进行再次检查,检查员检查时将着重检查核实上年度颁证时所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完成后,认证部对保持认证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综合评审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由颁证委员会决定保持认证项目是否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并做出颁证意见。管理部负责办理保持认证后证书、标志使用的相关手续,并通过网络或其它媒体对通过保持认证的企业、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5.3 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
对于申请认证的企业,在认证过程中需要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时,应及时填写扩大/缩小认证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提交给COFCC认证部,认证部对扩大/缩小认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对于扩大认证的项目,经审核合格后,认证部将视项目具体情况作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检查完成后,认证部对扩大认证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综合评审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颁证委员会对扩大认证项目做最终评审并提出颁证意见。
对于缩小认证的项目,经审核后,认证部提出书面的处理意见并报送颁证委员会,由颁证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其缩小认证的决定。
管理部负责办理扩大/缩小认证后证书、标志使用的相关手续,并通过网络或其它媒体对扩大/缩小认证的企业、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5.4 暂停认证
5.4.1 评价、实地检查和暂停认证决定
认证部负责收集、评价获证者提出的暂停认证申请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评价意见,如有必要,将派检查员到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颁证委员会参照认证部的评价意见和检查报告决定是否对获证者做出暂停认证的决定。对于作出暂停处理的,管理部负责编写《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审批表》,经中心主任批准,责令认证证书持有者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限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整改,同时将中心做出的决定通知获证单位,向其说明整改内容、限定整改期限和恢复认证申请的要求,并通过网络或其它媒体对暂停认证的企业、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5.4.2 暂停认证
暂停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者需立即寄回证书,由管理部保管。暂停认证决定做出后,认证企业不得将受影响产品作为有机食品销售。
5.4.3 暂停认证的撤销
在限期内,暂停认证的获证企业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当企业提出恢复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申请后,认证部负责组织对企业整改情况实施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颁证委员会参照认证部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对获证企业做出恢复认证的决定。对整改后合格者,管理部负责编写《恢复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报告》,在COFCC主任批准后,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部将认证证书寄给企业,并通过网络或其它媒体对恢复认证的企业、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5.5 撤销认证
5.5.1 评价、实地检查和撤销认证决定
认证部负责收集、评价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评价意见,如有必要,将派检查员到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颁证委员会参照认证部的评价意见和检查报告决定是否对获证申请者做出撤销认证的决定。对于作出撤销认证处理的,管理部负责编写《撤销认证证书及停止认证标志审批表》,经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核,COFCC主任批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企业使用认证标志,将作出的决定通知获证企业,并通过网络或其它媒体对撤销认证的企业、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被撤销认证证书的企业,自发出撤销通知之日起一年后,COFCC方可再次受理其认证申请。
5.5.2 撤销认证
撤销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者需立即寄回证书,由管理部负责注销。同时,该生产者不得再以有机的名义销售撤销认证的产品。

5.6  更改认证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COFCC办理变更手续:
a 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变更的;
b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变更的;
c 产品种类变更的;
d 有机产品转换期满,需要变更的。
申请者填写《有机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经管理部受理、核实,编写《证书变更审批表》,报COFCC主任审批。申请者缴纳变更证书注册费,管理部收回原证书,制作新证书。

6. 引用文件
6.1 《有机食品标志管理章程》COFCC-GL-05
6.2 《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COFCC-GL-06
6.3 《认证证书及标志控制程序》COFCC-CX-02
6.4 《认证控制程序》COFCC-CX-01

7. 记录
7.1 有机食品扩大认证申请书 COFCC-GL13-01
7.2 有机食品缩小认证申请书 COFCC-GL13-02
7.3 缩小证书范围及标志使用数量审批表 COFCC-GL13-03
7.4 暂停认证审批表   COFCC-GL13-04
7.5 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审批表  COFCC-CX02-03
7.6 恢复认证审批表   COFCC-GL13-05
7.7 恢复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审批表  COFCC-CX02-04
7.8 撤销认证审批表   COFCC-GL13-06
7.9 撤销认证证书及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审批表 COFCC-CX02-05
7.10 有机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 COFCC-GL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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