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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3年10月28日   来源: 作者:安徽省农委



   我省(安徽省)绿色食品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省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发展到101家,绿色食品产品数量达153个。有机食品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从无到有,数量逐年增加。但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步伐仍明显滞后,存在着种类少,规模小、速度慢等突出问题,与我省农业大省地位和入世的要求极不适应。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进入新阶段后,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由总量需求不足转向总量相对过剩,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重视与关注。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由于农产品国际贸易对食品的生产方式、质量标准、认证管理及延伸扩展性附加条件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受到了市场准入的制约,给我国农产品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更是刻不容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是顺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入世的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现实途径,是推动优质名牌农产品开发的有效措施,也是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一把利剑。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把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事,作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从农业结构调整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指导思想、原则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要适应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和利用农业资源优势,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今后十年,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动力,采取企业运作为主,政府推动为辅方法,依托生态和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实施产业化经营,建设一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扶持和壮大一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龙头企业,打造安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原则

  1、坚持“质量与发展”并重,更加注重质量的原则。质量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命和市场价值,发展是进一步满足市场消费的现实要求,产品开发要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质量,以质量促发展,二者不可偏废。

  2、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原则。政府引导就是要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大背景下,着力创造有利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市场运作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企业和农户自主开发,监测和认证机构公正评价。

  3、坚持技术进步和不断创新的原则。绿色食品是传统农业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有机食品来自有机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创新是未来发展的增长点。要在环境保护、生产加工、标准建设等领域更多地研发和采用新技术,在检测、认证、监管等环节不断创新。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需要适宜的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技术条件,要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行分类指导,选择重点,集中布局,突出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

   三、 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目标、重点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力争用十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数量、产量、产值上翻一番,原料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

  绿色食品发展目标: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加快开发,争取2007年底,绿色食品原料类产品的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绿色食品产品总数达到300个,生产总量达到100万吨,总产值达到40亿元,出口创汇0.8亿美元。2015年绿色食品原料类产品种植面积1000万亩,绿色食品产品总数达到500个,生产总量500万吨,总产值200亿元,出口创汇3.5亿美元。保护环境,打造品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绿色食品发展重点: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皖南皖西两大山区的茶叶,沿江、沿淮及山区水库的水产品,江淮之间的小杂粮(绿豆、西瓜子),淮北平原的小麦(面粉),沿江沿淮的水稻(米)、油料,农垦系统及淮北地区的畜禽和乳制品,萧、砀等黄河故道的水果和大中城市蔬菜为重点,建立绿色食品基地。在发展种植业绿色食品产品的同时,更应加快发展畜牧业、水产业、加工业绿色食品产品,积极鼓励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绿色食品产品,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大幅度减少绿色食品监控面积内的化学农药和化学肥料用量,降低对环境和人畜危害的损失。

   有机食品发展目标:争取到2007年底,有机食品原料类产品的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有机食品总数达50个,总量达到7万吨,总产值达到15亿元,出口创汇0.5亿美元。2015年在我省的两大山区,逐步实现种植、养殖方式的变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建成有机食品的产业带,使有机食品总量进一步提高,增强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带动更多农户,促进收入增长。

   有机食品发展重点:2003—2007年期间,根据我省特色品种资源及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皖南皖西两大山区的茶叶、香菇、木耳、竹笋、山野菜等土特产的初级产品为主,逐步延伸至生态环境好,适宜发展有机食品的地区,实现农产品初加工与深加工并重,发展以芝麻、绿豆、荞麦、河蟹等大宗出口产品为主的有机食品生产。 2007—2015年,把有机食品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延伸,向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化方向拓展。

   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主要措施

  1、建设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围绕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挥资源优势,建立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实行优化配置、专业化生产,加快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规模优势。一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坡耕地改造,植树种草,增加绿色植被,渔业水域资源增殖保护,减少水土流失,防治工业“三废”污染,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同时,加强排灌设施建设,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旱涝保收;二是对原料生产基地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原料基地产品符合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实行生产过程、生产资料使用和病虫害预报防治等资料记录,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科学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制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加快引导生产企业通过各种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从而确保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四是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推广,积极选用高产、优质、抗病虫、适应性广的品种,扩大有机肥料使用面,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的生产资料,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障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与安全;五是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带动周边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2、确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重点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增进人们身体健康为原则,以扩大出口为最终目标组织生产开发。首先要把开发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作为主攻方向,如优质大米和面粉、蔬菜、水果、乳制品、肉类、水产品等六大类的产品,围绕这六大类产品建立生产基地;第二要有重点地抓一些有实力、效益好、具备一定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省级农村致富带头人领办的企业作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龙头企业,带动地方经济朝着区域化、产业化方面发展;第三对档次高,能出口的拳头产品、资源产品,进行重点开发,提高品质,改进包装,增加附加值。

  3、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农业生产革命,在加强引导的同时,必须增加一定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的发展基金用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积极扶持一些市场前景广阔、科技含量高、区域牵动能力大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农委系统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化工程建设等方面,理应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依托现有条件组织生产开发。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扶持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并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绿色食品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改制融资上市。采取一些必要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增加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的投入,提高生产的集约化水平。制定相关政策,广泛吸引城市工商资本和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我省投资,共同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4、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管理和认证队伍建设

   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绿色食品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应确定专人负责产品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加快形成适应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的组织体系,共同努力,协调一致,认真做好本地区、本企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规划,共同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

   根据国家绿色食品办公室的要求,选择一些适宜发展绿色食品的重点市、县,加快培养绿色食品审查员,壮大绿色食品队伍。有机食品认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要重点鼓励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市县农业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有资质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培训、教育,取得有机食品审查员资格,服务于有机食品的认证。要加强与国际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交流与合作,多种形式吸引这些机构到我省开展认证,加快推进有机食品发展。

  5、依法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规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与市场行为;二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养殖)、加工规程;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市场打假工作;四是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抽检,对不符合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坚决取消其标志使用权,确保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

  6、加大宣传力度

   要立足于扩大影响,加快制定整体宣传与产品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近期相结合,报刊宣传与音像宣传相结合的绿色食品宣传工作方案,采取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有实物的方法,抓住一切是机为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造声势,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当前,要重点宣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认证程序、生产技术规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国内外对农产品入世准入条件和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经验等,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的社会合力,推动发展。

  7、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广,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大力支持。环保部门要根据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的需要,加快制定整治生态环境的相关措施,控制污染源,为发展创造条件;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要发挥职能,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市场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要增加投入;农业部门要加强项目支持,做好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制定和完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共同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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